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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教育部2008/12/1來文指示辦理,違反者即予以封鎖網路連線。
受 文 者: 大仁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: 97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: 台電字第0970234829號 速 別: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普通 主 旨: 請 貴校對校園網路之使用P2P協定相關特定軟體(如FOXY軟體等),採取「原則管制、例外開放」的管理原則辦理,並請持續加強校園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之宣導,請 查照。 說 明: 一、 依97年10月8日召開之「台灣學術網路(TANet)管理委員會第53次會議紀錄」決議辦理。 二、 為妥善管理校園網路以學術及教育研究為主之服務目的,同時預防因不當使用FOXY軟體造成資通安全及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或個人資料外洩等情事,請依台灣學術網路(TANet)管理委員會第53次會議決議,配合規劃適當的管理機制,並採取必要的網管措施,以確實導引校園網路之應用。 三、 另各校如因確有學術需求者,得由各校建立P2P相關軟體開放使用之申請機制,建議應配合適當的網路管理措施。 正本: 全國各大專校院 副本: 行政院新聞局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、美國在台協會、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(TIPA)、臺北市美國商會、本部政務次長室、訓委會、電算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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